根據《方案》,通山在全縣12個鄉鎮、九管局、林業場帶村以及農業農村局長豐村等范圍內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2021年-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嚴格遵照我省確定的13大類、31小類、107個品目的范圍辦理購機補貼手續。《方案》對補貼機具資質也有要求: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還應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和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被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農機購置補貼實行定額補貼。嚴格按照省農業農村廳分批制定并公布的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的標準辦理購機補貼手續。一般補貼機具單機補貼限額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烘干機單機補貼限額不超過12萬元;100馬力以上拖拉機、高性能青飼料收獲機、大型免耕播種機、大型聯合收割機、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機具單機補貼限額不超過15萬元;成套設施裝備單套補貼限額不超過60萬元。
《方案》還明確了補貼操作流程。購機者自主選購機具,按市場化原則自行與農機產銷企業協商確定購機價格與支付方式。產銷企業須向購機者開具全額機打發票,發票備注欄中須注明生產企業名稱、發動機號、車架號、出廠編號等信息。購機者持有效身份證明、購機發票、牌證管理機具的有關牌證材料、購機者銀行卡(賬戶)等,自主向縣農業農村局或通過“湖北農機補貼APP”申請補貼。縣農業農村局按照相關要求,于13個工作日內完成補貼相關申請資料形式審核,并通過縣級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公示補貼申請信息5個工作日??h級財政部門對農業農村局提交的資金兌付申請及其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并于15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購機者兌付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