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肥料經營者和廣大農民朋友們:
肥料質量的好壞關系到農業生產一年的收成。省農業農村廳鄭重提醒:各肥料生產企業、經營者要誠信守法生產和經營;廣大農民朋友要科學合理選肥用肥、謹慎購肥。
一、肥料生產經營者要做到“四不”
(一)不經營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不合格肥料。
(二)不經營“四無”肥料,“四無”指無肥料登記證(或無備案號)、無生產許可證、無質量合格證和無執行標準。
(三)不經營包裝標識不規范、夸大使用功能的肥料。
(四)不通過不正當手段誤導農民購肥。
二、農民朋友購肥要做到“七要”“七不要”
(一)“七要”
1.要選擇正規門店。到具有固定經營場所,并已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正規肥料生產或商店購肥。
2.要科學選肥。根據生產目的、耕地肥力,選用當地使用多年或經過當地經過農技人員試驗的肥料品種,確定使用數量和方法。
3.要查看肥料包裝是否規范。肥料產品包裝應有標簽和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標簽應規范的標明:(1)產品名稱、生產(或經銷)企業名稱和地址;(2)產品執行標準號、有效成分名稱和含量、凈重、生產日期、使用說明書(內容應當使用中文)和注意事項;(3)需要登記的肥料產品應標明:肥料登記證號或備案號、產品適用作物;(4)需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肥料應標明工業生產許可證號;(5)總養分只能是氮磷鉀養分總和,不得將總養分含量與其他養分含量相加。
4.要核對信息。核對包裝袋標識內容是否真實。
5.要索取銷售憑證。購肥時索取公章清晰的正規購肥銷售憑證。
6.要留存未開封、包裝完整的肥料1-2袋至收獲后并科學保存。
7.要進行咨詢。有關疑問可上網或電話查詢,也可以到相關管理部門咨詢。
(二)“七不要”
1.不要購買“四無”肥料產品。
2.不要購買包裝內容與實際不一致的肥料產品。
3.不要購買包裝內容殘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包裝內容的肥料產品。
4.不要購買名稱不規范的肥料產品。如冠以靈、寶、素、王、精等名稱及有機二銨、黑尿素等肥料產品。
5.不要購買流動商販的肥料產品。
6.不要購買具有農藥功效的肥料產品。
7.不要購買功能“神化”的肥料產品。
三、問題處理“三注意”
1.注意保存證據。保存好購肥憑證和未開封的肥料產品,應留存至收獲后。
2.注意保護現場。肥料施用后如出現異常情況,應保護好田間現場,為依法維權提供依據。
3.注意及時維權。因肥料問題造成損失的,要與肥料經營者溝通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應向當地農業執法大隊或市場管理部門投訴,無法達成和解的,要及時到人民法院起訴責任方。
希望農民朋友科學選肥用肥,自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發現違法行為及時向農業、市場、公安等部門舉報。
黑龍江省農業農村廳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