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幾月份開始發放宅基證?
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要實現2020年底基本完成全國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2021年底前,全國所有縣(市、區)要完成匯交工作。很多地區在2020年年底陸續下發領到宅基地確權證的,但也有部分地區會在2021年發放,而2020年沒有領到宅基地證的農民,將在2021年1月陸續領到宅基地證。具體可以咨詢當地相關部門。
二、發放宅基證需注意什么?
1、證書名字
宅基地區別于房產證,房產證以人為單位,而宅基地卻是以家為單位。在進行土地確權時,統計每家每戶的人口,發放宅基地證書時,填寫的名字也并非歸一人所有,而是歸全家人所有。
有的家庭人多,有的家庭人少。在宅基地證明書的所有人一欄中,不能將家里所有人的姓名都寫上去,只能選出一個代表名字寫上去。此時,農民朋友需要注意,填寫姓名時要和家人一起慎重考慮,不能自己隨意寫,需要和家里人商量后填寫,避免日后出現家庭矛盾,名字填錯了也會招來不必要的麻煩。
2、確認面積
注意宅基地上面的土地面積是否正確與當時測量的數據相同,一般個人擁有的宅基地面積應在30~40平方米之間,不同地區對宅基地面積的規定也不一樣,需要注意的是,不能超出規定的范圍。對于超出規定范圍的宅基地,各個地區處理方式有按規定補錢,有的是可以繼續使用,但不予確權,但不管是哪種情況,都該在宅基地證上備注清楚。所以,在頒發宅基地證的時候,一定要核對自己的宅基地面積。
3、城鎮子女是否登記
在宅基地的證明書上,除了房屋所有人一欄外,還有房屋共享所有人。在對宅基地的使用權上,不論是宅基地所有人還是共享所有人,他們都享受著平等的權利。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共享所有人必須是家庭成員之一。如果是獨生子女家庭,那么共享所有人很大概率上會是自己的孩子。
此外,現在農村的孩子很多都會選擇去城市就業,慢慢落戶在城市,戶口也就由農村轉為城市。而宅基地是農村人才有,有些父母可能擔心城市戶口的子女不能繼承宅基地,其實,我們不必擔心這個問題,即使子女擁有了城市戶口,子女的名字依然可以填寫到共享所有人一欄里。
可以知道,宅基地證明在不久的將來發放到廣大農村人手中,拿到手大家一定要認真檢查,如發現信息有誤,及時上報糾正。